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 8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
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
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42 名、
注册会计师 330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 人。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注册会计师,199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三木集团、德艺文创、安记食品、中国武夷、纳川管材、元力股份等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依航,注册会计师,199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百集团、三木集团、德艺文创、欧派橱柜、嘉诚国际、达意隆等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中闽能源、福建水泥等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依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668.96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041.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817.74 万元。 2020 年
度为 4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5,568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
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依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6、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合计人民币 85 万元,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 2019 年度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计审计费用不超过 85万元人民币,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说明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