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一、本公司1997年11月2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1997年度配股修正案已经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皖证管字[1997]130号文同意 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8号文批准。
二、本次配股方案的概述: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配股价格:6.96元/股
4.配售总额:8400万股
5.配股比例:以现有股本2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配售新股(按1996年12月31日14000万股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6股),配售总数为8400万股。其中向国有股股东共配售5994万股,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7]307号文批准,并经199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有法人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用评估后安庆铜矿的净资产作价,足额认购其获配的5796万股, 其他国有法人股股东承诺以现金方式自愿认购其获配的198万股;其他 法人股股东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其获配的66万股;未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以现金方式自愿认购其获配的24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方式 自愿认购其获配的2100万股。
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
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