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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29 深市 攀钢钒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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钒钛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2

钒钛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2-8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融科”)于近日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签署了《合资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共同投资 3,161万元人民币成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51%,大连融科占注册资本的 49%。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郝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56692476030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迎春街 20-10 号

  成立日期:2008 年 03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08 年 03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储能技术服务等。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刘延辉为大连融科的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经查询,大连融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钒融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6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计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MAC0LL8U7M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

  成立日期:2022 年 10 月 10 日

  营业期限: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储能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方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1,612.11    货币            51.00

    2    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48.89    货币            49.00

                  合计                            3,161    ——          10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钒融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有关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成。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范围

  合资公司主要业务涵盖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技术研发、加工生产、市场销售、租赁等。

  合资公司将在 2022 年内在攀枝花市建设电解液产线,实现产能2,000 立方米/年,此为第一阶段。2023 至 2024 年,根据钒电池储能市场增长情况,协商投资建设产能 60,000 立方米/年钒电解液,此为第二阶段。探索研究钒电解液定价机制和创新商业模式,推动钒电池储能商业化进程,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和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二)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双方应切实执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都属于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协议另一方造成损失,则违约方应负责向协议守约方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限于直接经济损失。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解决,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其他约定

  双方代表已获充分、完整的授权签署本协议,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双方出具同意上述合作事宜的决策文件;


  3. 甲方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本次合作事宜的备案文件。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产业布局规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储能领域综合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运营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合资协议;

  (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三)合资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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