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8-2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4.1.1条、14.1.3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7
年5月5日起暂停上市。
一、为股票恢复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及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提交恢复上市申请
2018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8]01740004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6,328.2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151.25万元;截至 2017年 12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0,220.63万元;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943,575.08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并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及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2018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二)积极准备恢复上市补充材料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
受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18〕第9号)和《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18〕第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恢复上市材料审核后,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根据《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要求,公司积极准备,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
(三)持续加强运营管控
不断加强运营管控,全力确保生产运行稳定,贴近市场积极销售,加强产销衔接,努力提升公司经营绩效。
二、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812-3385366
(三)传真:0812-3385285
(四)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
化广场
(五)邮编:617067
公司及董事会将以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恢复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为目标,抓住市场有利时机,狠抓生产和营销,努力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郑重提醒: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