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6-1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
度(%)
营业总收入(万元) 1,061,000.59 1,141,744.72 -7.07%
营业利润(万元) -469,998.79 -221,751.15 -111.95%
利润总额(万元) -652,865.96 -234,348.55 -17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98,782.02 -220,736.20 -171.25%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971 -0.2570 -17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 -0.23% -0.82%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
度(%)
总资产(万元) 962,111.47 5,601,215.06 -8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342,840.78 842,188.13 -59.29%
者权益(万元)
股 本(万股) 858,974.62 858,974.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元) 0.40 0.98 -59.18%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公司2016年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出售,导致公司出现较大亏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公告。
(二)2016年,受钒钛产品价格回暖及内部开展降本增效影响,公司的钒钛业务比上年同期亏损有所降低。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披露的《2016年度的业绩预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公司2016年1~12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因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如果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公司在披露2016年报后,若公司股票因2014、2015和2016年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4.4.1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7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二)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三)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四)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五)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七)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五百万股;(八)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九)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股东人数低于2000人;
(十)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十一)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十二) 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十三)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十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