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5 日
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董事任正、冯东、贺照峰、胡强、申书龙、龚敏、张腾文、马桦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任正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张涵洁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华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2024-6)。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王华清先生简历
王华清,男,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融资并购处负责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海南嘉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华清先生已经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王华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华清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王华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