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2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拟续聘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5)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6)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7)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51 人
(8)注册会计师人数:13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 人
(9)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6,535.71 万元,全部系审计业
务收入,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13,516.07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44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4,831.6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本公司 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
(2)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 1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7 年
5 月,1994 年加入四川华信,并于 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 审计,
自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4 年
7 月,自 2012 年 7 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20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小龙,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5
年 7 月,自 2011 年 7 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4)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辉,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7 年,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四川 华信 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辉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2022 年 12 月,四
川华信收到浙江监管局【2022】144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辉,四川华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浙江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因兴源环境 2021 年报审计项
1 唐辉 2022-12-8 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监管局 目,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
措施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 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 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3.0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
报表审计费用 68.0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25.00 万元(含税)。2023 年的审计收费以 2022 年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 公 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规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 的工 作 量等 因素,经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 报 表审计费用 70.0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30.00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四川华信 的基本情 况、执业 资质相 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2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四川华信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截至 2022年 12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及 2022 年度的经营 成 果和现
金流量。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 计 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四川华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事项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业务经验丰富且在执业过程中,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 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议;
(三)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续聘四 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 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