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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9

高新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2-2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2 日
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任正、李小波、冯东、洪敬涛、申书龙、杨砚琪、黄明、李越冬、辜明安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任正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龚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黄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申
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黄明先生的辞职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有关规定的最低要求,黄明先生的辞职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龚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龚敏)》《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腾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越冬女士自 2015 年5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腾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腾文)》《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马桦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辜明安先生自 2015 年9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马桦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马桦)》《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
东大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附件:

  龚敏    男      1961 年出生      博士学位      教授
  曾任四川大学物理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微电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四川大学物理学院微电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昆基金会黄昆半导体物理学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物理学会半导体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物理学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兵工学会激光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和成都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理事等。长期从事新型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工艺、集成电路设计与工艺、半导体器件抗辐射加固研究,是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龚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腾文  女  1970 年出生  财务管理学博士学位  副教授
  曾任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行业分析研究所所长,兼任新三板上市公司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暨审计委员会主任,四川省商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腾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桦  女  1970 年出生    民商法博士学位    副教授
  曾任四川省财政厅科员。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仲裁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成都市仲裁委员会(首席库)仲裁员,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候选人近五年均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上述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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