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6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五次会议、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在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7
日 、 4 月 23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5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最高成交价为 13.57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1.9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9,768,894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工作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
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回购方案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5 月 5 日)前五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6,454,128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