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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26 深市 远大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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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0-11-15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接股东远大(连云港)海洋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兴农农业有限公司、珠海生兴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三公司与中国远大集团公司于2000年11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偿债方式分别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475.9万股、2378.7万股、715.5万股,共计5570.1万股,占本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3500万股的41.26%,以清偿未能归还的借款。上述股份均已于2000年1月质押给中国远大集团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三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而中国远大集团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远大集团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批准豁免全面收购要约义务。
    中国远大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凯军,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三号三川大厦。经营范围:承办引进技术及人才交流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代理除国家统一组织联合经营的十六种出口商品和国家规定的一类进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易货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劳务输出;承包各类国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出口;对外派遣各类工程、生产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境)外举办企业;从事对外展览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本公司承诺将视股权转让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