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2-7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长安新能源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其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长安新能源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新基金”)持有的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新能源”或“标的公司”)7.71%股权和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承为基金”)持有的长安新能源 2.63%股权,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133,162.14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由 40.66%增加至 51.00%,
长安新能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各方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拟收购长安新能源股权暨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6)。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长新基金
1.企业名称: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3.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92号土星B1座16楼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105,8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60M3Y619
9.主要股东:重庆承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实际控制人: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长新基金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经查询,长新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良好。
(二)承为基金
1.企业名称: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工农路23号
3.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A座5楼内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承运贰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475,100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67L09B
9.主要股东:重庆承运贰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实际控制人: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
11.承为基金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经查询,承为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收购标的: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0.34%股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YXHKB07
3.注册资本:32,810.8278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永和路 39 号 2 屋 208 室
6.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28 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和咨询服务;汽车整车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利用互联网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机动车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服务(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服装服饰零售,钟表零售,眼镜零售,针纺织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长安新能源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00.00 万元,公司持股 100%。2020 年 1 月 20 日,长安新能源引入长新基金、承
为基金等 4 家投资人并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为 20,222.82 万元,公司持股
比例下降至 48.95%,完成长安新能源出表,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披露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7)。2022 年 3 月 24 日,长安新能源引入公司和重庆
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方工业基金”)2 家原股东及另外 8 家新股东并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为 32,810.83 万元,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联营企业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长安新能源主要经营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和销售业务,目前运营正常。
9.近三年又一期的股权变动及评估情况说明:
2020 年 1 月 20 日,长安新能源完成第一次增资,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评估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19]216 号),
以 2019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长安
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72,367.48 万元。该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变更
为公司持股 48.95%,长新基金持股 17.97%,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7.97%,
承为基金持股 13.30%,南方工业基金持股 1.80%。
2022 年 3 月 24 日,长安新能源完成第二次增资,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世联”)出具的《评
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1]第 001278 号),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长安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799,537.82 万元。该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变更为与本次股权转让前相同(见下
表)。
10.本次交易前后长安新能源股权变化如下:
序 持股比例(%)
号 股东单位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0.66 51.00
2 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8 3.37
3 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1.08 11.08
4 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20 5.57
5 交银博裕一号(苏州)债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7.71 7.71
6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7 5.47
7 重庆承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0 5.40
8 芜湖信石信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5 3.85
9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 2.50
10 重庆中金科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4 1.54
11 重庆新动未涞四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90 0.90
12 南方工业智能出行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85 0.85
13 珠海德擎混改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77 0.77
合计 100.00 100.00
注: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度(经审计) 年 1-6 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2,319.46 1,149,970.57
负债总额 856,323.62 870,605.62
应收款项总额 168,811.22 259,47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