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1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
2.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价格区间: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16 元/股,
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17 港元/股,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4.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其中,回购 A 股不低于人民币 7 亿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回购 B 股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5.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合计数量下限为 9,574
万股,上限为 19,149 万股。其中,回购 A 股股份下限为 4,079 万股,上限为 8,159
万股;回购 B 股股份下限为 5,495 万股,上限为 10,990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本回购方案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 B 股股份使用资金为港元,需取得外汇管理部门对本次回购涉及购付汇的同意,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港元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 B 股部分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依法注销,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前景及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结合当前财务状况及经营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进行回购。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进行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7.16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不
超过 6.17 港元/股,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 A 股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7.16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79万股至8,159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A股总股本的比例为0.49%至0.99%,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0.41%至 0.82%。
(2)回购 B 股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 B 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按照 2026 年 2
月 26 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0.88484 折算约合 3.39 亿港元,具体金额以
实际购汇为准)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按照 2026 年 2 月 26 日港元兑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0.88484 折算约合 6.78 亿港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购汇为准)。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17 港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495 万股
至 10,99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 B 股总股本的比例为 3.35%至 6.69%,占公司
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至 1.11%。
公司本次回购 A 股、B 股股份合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合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
行总股本比例为 0.97%至 1.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
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 A 股、B 股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
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
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不得回购股份期
间的规定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若按照本次回购 A 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本次回购 B
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按照 2026 年 2 月 26 日港元兑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 1:0.88484 折算约合 6.78 亿港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购汇为准)按照
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A 股股份数量 8,159 万股,回购 B 股股份数
量 10,990 万股,本次回购完成并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后,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 (股) 比例(%)
一、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271,309,335 83.44% 8,189,724,254 84.24%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196,419 0.04% 4,196,419 0.0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267,112,916 83.40% 8,185,527,835 84.20%
二、境内上市的外资股(B 股) 1,641,614,777 16.56% 1,531,713,855 15.76%
三、总股本 9,912,924,112 100.00% 9,721,438,109 100.00%
2.若按照本次回购 A 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次回购 B
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按照 2026 年 2 月 26 日港元兑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 1:0.88484 折算约合 3.39 亿港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购汇为准),按照
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A 股股份数量 4,079 万股,回购 B 股股份数
量 5,495 万股,本次回购完成并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后,公司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一、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271,309,335 83.44% 8,230,516,794 83.84%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196,419 0.04% 4,196,419 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