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2-7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长安新能源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批准,其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最终达成交易,长安新能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与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新能源”或“标的公司”)的股东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新基金”)和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承为基金”)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收购长新基金持有的长安新能源 7 .71% 股权和承为基金持有的长安新能源 2.6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由 40.66%增加至 51.00%,长新基金持股比例将由 11.08%减少至 3.37%,承为基金持股比例将由 8.20%减少至 5.57%,长安新能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长新基金
1.企业名称: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3.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92号土星B1座16楼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105,8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60M3Y619
9.主要股东:重庆承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实际控制人: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长新基金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经查询,长新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良好。
(二)承为基金
1.企业名称: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工农路23号
3.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A座5楼内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承运贰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475,100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67L09B
9.主要股东:重庆承运贰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实际控制人: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
11.承为基金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经查询,承为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收购标的: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0.34%股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YXHKB07
3.注册资本:32,810.8278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永和路 39 号 2 屋 208 室
6.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28 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和咨询服务; 汽车整车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技 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利用互联网 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机动车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服务(不得从事出租客运 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服装服饰零售,钟表零售,眼镜零售,针纺织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工艺品及收 藏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长安新能源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00.00 万元,长安汽车持股 100% 。2 020 年 1 月 20 日,长安新能源引入 4 家投资
人并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为 20,222.82 万元,股本结构变更为长安汽车持股 48.95%,长新基金持股 17.97%,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7 .97% ,承为基 金持股 13.30%,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
方工业基金”)持股 1.80%。2022 年 3 月 24 日,长安新能源引入长安汽车和南方工
业基金 2 家原股东及交银博裕一号(苏州)债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 8 家
新股东并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为 32,810.83 万元。
9.本次交易前后长安新能源股权变化如下:
序 持股比例(%)
号 股东单位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0.66 51.00
2 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8 3.37
3 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1.08 11.08
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4 伙) 8.20 5.57
5 交银博裕一号(苏州)债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7.71 7.71
6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7 5.47
7 重庆承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0 5.40
8 芜湖信石信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5 3.85
9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 2.50
重庆中金科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10 伙) 1.54 1.54
11 重庆新动未涞四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0.90 0.90
伙)
12 南方工业智能出行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85 0.85
13 珠海德擎混改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77 0.77
合计 100.00 100.00
注: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 舍五入所造成。
10.经查询,长安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长安新能源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 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标的股权:长新基金持有的长安新能源 7.71%股权,承为基金持有的长安新
能源 2.63%股权。
2.交易定价原则:按市场化定价,双方协商确定。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转让方和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司公章后成立,待转让方和受让方内部最高决策机构批准本次所述交易及经营者集 中申报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同意(如需)后生效。
4.股权交割:受让方支付完毕所有股权转让价款之日为股权交割之日。自交割 日起,受让方按照法律、法规和修订后的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的股权享有股 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5.过渡期损益:股权转让协议签订至股权交割日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就 标的公司已积累未分配利润以及新产生利润,按照利益归于本次股权转让后所有股 东的原则,由交割日后标的公司各股东按本次股权转让后的章程约定分配。
6.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交易协议约定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 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本次股权收购最终未能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对经营者集中申报
的审批同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长安新能源是公司“香格里拉”战略的核心载体,承载长安汽车向新能源转型的战略使命。本次交易目的是加强长安汽车与长安新能源的战略统筹和资源协调,加速打造长安新能源成为行业领先的数字电动汽车引领者。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长安新能源股份比例由 40.66%上升至 51.00%,长
安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实现控股后将加强公司与长安新能源在研、产、供、销、资金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