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2—7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2
年12月3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15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徐留平、张宝林、邹文超、朱华荣、连刚、王锟、马俊坡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拓展产品谱系,避免与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拟以挂牌价格竞购中国长
安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其所持有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CAPSA公司)50%股权。CAPSA公司50%股权已于2012年11月28日在重庆联
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价为200,742.46万元,上述产权转让价格包括两部分:1)
CAPSA公司50%股权以201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人民币139,042.46万元;
2)中国长安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9月30日)至此次股权转让完成日之间将对CAPSA
公司的第二期出资人民币61,700万元。
有关情况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拟收购长安标致雪铁龙公司5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的提
示性公告》,专项关联交易公告随后发出。
二、关于聘任2012年度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全面落实国家五部委《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聘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授权管理层与内控审
计师协商具体收费标准。
三、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随后发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