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625 深市 长安汽车


首页 公告 长安汽车: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二级筛选:

长安汽车: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1-01-07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1—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长安汽车” 或“公司”)本次增发不超过4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19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实际发行数量不超过41,067.76万股。本次增发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信建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9.74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0年1月7日(T-2日)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 4、本次发行在网上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40%:60%。如获得超额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发行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5、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最低申购数量限制。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20万股,超过20万股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申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数量上限为24,640.66万股。2
    6、长安汽车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承诺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 7、网下申购日为2011年1月11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投资者须在申购日2011年1月11日(T日)15:00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划出申购定金或申购款,同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和划款凭证等指定文件,并须保证其应缴纳的申购定金或申购款在当日(T日)17:00前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的集资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总量,并于2011年1月14日(T+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则须在当日(T+3日)17:00前,将其应补缴的申购款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9、此次网上申购简称“长安增发”,申购代码“070625”。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10、本公告仅对机构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11年1月7日(T-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全文。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3
    长安汽车、发行人、公司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
    根据发行人2010年3月8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机构投资者
    指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
    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定金或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申购日/T日
    指
    2011年1月11日(T日,该日为网下、网上申购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的种类及数量 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本次增发数量不超过41,067.76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及发行人筹资的需要协商确定,并在申购结束后的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 2、网下发行对象4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20万股,超过20万股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申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数量上限为24,640.66万股。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9.74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1年1月7日(T-2日)前一交易日发行人股票的均价。 4、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万元。 5、网上、网下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在网上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40%:60%。如获得超额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发行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的相关内容。 6、长安汽车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承诺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时间
    2011年1月7日 (T-2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2011年1月10日 (T-1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2011年1月11日 (T日)
    刊登《增发A股提示性公告》,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申购款缴款日
    全天停牌
    2011年1月12日 (T+1日)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日
    全天停牌
    2011年1月13日 (T+2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确定网上、网下发行数量,计算配售比例
    全天停牌5
    2011年1月14日 (T+3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
    正常交易
    2011年1月17日 (T+4日)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正常交易
    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8、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9、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0、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时,将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申购类型
    条件
    配售比例
    网下申购
    有效申购数量为20万股或以上,获配股票上市后不设锁定期
    a
    网上通过“070625”申购代码进行的申购
    申购数量下限为1股
    b
    本次发行将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发售: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通过“070625”申购代码进行申购的配售比例趋于一致,即a≈b。按照上述标准分入同一类型的申购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向有效申购的发售过程中,配售股数6
    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的不足1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包销。
    三、申购数量的规定
    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20万股,超过20万股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申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数量上限为24,640.66万股。 2、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的配售结果确定后,投资者持股如达到发行人股本总额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网下申购程序
    (一)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增发股票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A股证券账户卡,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即2011年1月11日(T日)前(含该日)办妥开户手续。 2、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进行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85130542,咨询电话:010-85130667、010-85130636。投资者须于2011年1月11日(T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申购表》(见附件1)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A股证券账户卡(深圳)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7
    (6)支付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表连同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3、缴纳申购定金 (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 申购款=申购股数×9.74元 申购定金=申购款×20% 申购定金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
    收款人账户户名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开户行
    工行北京北新桥支行
    收款人账号
    0200004329027309613
    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
    102100000431
    工行系统联行行号
    20100039
    同城交换号
    01020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