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 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股份实施情况:2024 年 1 月 18 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收到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等 10 名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增强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公司股票
692,6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75.96 万元。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收
到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等10名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
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1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
入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股数 成交均价 增持金额 占总股本
(股) (元) (万元) 比例
李秀林 董事长 集中竞价 2024年1月18日 300,000 14.06 421.68 0.03%
郭淑芹 副董事长、总经 集中竞价 2024年1月18日 200,000 14.10 281.98 0.02%
理
陈永丰 监事长 集中竞价 2024年1月18日 30,047 14.20 42.67 0.00%
杨 凯 董事、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24年1月18日 30,000 14.15 42.44 0.00%
张淑媛 董事、副总经 集中竞价 2024年1月18日 30,000 14.04 42.12 0.00%
理、财务总监
王振宇 董事、副总经 集中竞价 2024年1月18日 30,100 14.26 42.92 0.00%
理、董事会秘书
赵大龙 董事 集中竞价 2024年1月18日 22,500 14.13 31.79 0.00%
张明晶 监事 集中竞价 2024年1月18日 10,000 14.02 14.02 0.00%
李安宁 监事 集中竞价 2024年1月18日 30,000 14.07 42.21 0.00%
林晓林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24年1月18日 10,010 14.12 14.13 0.00%
合计 692,657 - 975.96 0.06%
注:(1)上表中小数部分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下同;
(2)上述总股本数据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168,418,131股,下同。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2023年12 2023年12月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月31日持 31日至2024
姓名 职务 股数量 年1月17日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股份变动情 (股) 比例 (股) 比例
况
李秀林 董事长 3,006,172 无 3,006,172 0.26% 3,306,172 0.28%
郭淑芹 副董事长、总经理 1,506,789 无 1,506,789 0.13% 1,706,789 0.15%
陈永丰 监事长 128,575 无 128,575 0.01% 158,622 0.01%
杨 凯 董事、副总经理 128,527 无 128,527 0.01% 158,527 0.01%
张淑媛 董事、副总经理、 128,527 无 128,527 0.01% 158,527 0.01%
财务总监
王振宇 董事、副总经理、 71,392 无 71,392 0.01% 101,492 0.01%
董事会秘书
赵大龙 董事 50,055 无 50,055 0.00% 72,555 0.01%
张明晶 监事 6,000 无 6,000 0.00% 16,000 0.00%
李安宁 监事 22,700 无 22,700 0.00% 52,700 0.00%
林晓林 副总经理 10,000 无 10,000 0.00% 20,010 0.00%
合计 5,058,737 - 5,058,737 0.43% 5,751,394 0.4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股份过程中, 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
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3、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