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金诚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 23.00 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09,940,0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5%。
2.金诚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金诚公司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2.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 23.00 元/股。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 23.00 元/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股份不基于金诚公司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8.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金诚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金诚公司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金诚公司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金诚公司承诺:金诚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行为,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金诚公司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金诚公司签署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