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27,080,7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2%。
2.金诚公司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2.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 23.00 元/股。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 23.00 元/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股份不基于金诚公司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8.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金诚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金诚公司于增持计划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7,140,700 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7%,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299,941,070.90 元(不含交易费用)。金诚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变化如下表:
增持主体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金诚公司 309,940,049 26.65% 327,080,749 28.12%
备注:1.本公告百分比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
2.公告中总股本为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数量 1,163,046,001 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金诚公司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金诚公司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金诚公司承诺:金诚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行为,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1.金诚公司签署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