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8-03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8年4月24日9:30—11:30,13:00—15:00的任意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18年4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24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45人,代表股
份数390,927,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204%。其中参加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数388,739,21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43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人,代表股份数2,188,2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2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90,112,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5%;
反对768,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弃权46,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0,172,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934%;
反对 76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94%;
弃权 46,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90,09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5%;
反对784,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7%;
弃权46,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0,156,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740%;
反对 784,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88%;
弃权 46,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
3、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390,09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5%;
反对784,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7%;
弃权46,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0,156,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740%;
反对 784,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88%;
弃权 46,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
4、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同意 390,076,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4%;
反对816,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0%;
弃权33,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0,136,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494%;
反对 816,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7%;
弃权 33,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390,072,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12%;
反对85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8%;
弃权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0,132,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440%;
反对 85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0%;
弃权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
1,384,878,487.45元, 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38,487,848.75元,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 11,020,694,632.98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及送红股
536,663,058.90元 ,2017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11,730,422,212.78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年末总股本1,162,769,962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
施。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正前 修正后
第十二条 如果公司控股权转移而导致公司在职的董事、 删除。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控制权转移之日起36个月内被更 删除第十二条后,《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按次序
换、被解职或被迫辞职的情形,则公司应在被更换、被解 顺延。
职或被迫辞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按照
被更换、被解职或被迫辞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前一年度年薪及奖金总额的五倍向其给付经济补偿
金,并须为被更换、被解职或被迫辞职的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支付至其担任新的任职或从事新的职业期间
的全部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如果
被更换、被解职或被迫辞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又无法担任新的职务或从事新
的职业时,应为其支付至退休日的全部养老保险金、医疗
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金。
第八十条股东(_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第八十条 股东(_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比例限制。 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九十三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 第九十三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
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 推举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