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2-7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专项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
其中 3 名董事由职工代表选举的董事担任, 其中三名董事由职工代表选举的董事担任,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 1/3。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二分之
一。
第一百二十九条 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 第一百二十九条 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
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 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通过。 半数通过。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的,应将该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受权人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