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 2020-11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
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19 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等章节
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19 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
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章节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9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10,693,500.76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856,574.90 元。由于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432,076,424.72 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0,219,849.82 元。故 2019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由于天津市荣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荣沛)拖欠公司子公司湖南恒胜互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煤炭销售款事项,截至目前合计 706.92 万元未
收回。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营情况和资产财务
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706.92 万元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
结合天津荣沛资产经营状况,公司认为该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存在减值损失迹象。按照谨慎性原则,该笔应收账款已于 2018 年度计提了 42.41 万元坏账准备,2019 年半年报计提了 28.28 万元坏账准备,本次申请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36.23 万元。
本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计提大额坏账准备 636.23万元,将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477.17 万元。该笔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后,公司仍将通过各种途径(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等),积极追索该笔应收款项,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能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有利于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审计费用 35 万元。
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任期一年,审计费用 18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
意马伟进先生、蒋哲虎先生、巫婷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吕友帮先生、邓畅先生、张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新任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董事鲁小平先生弃权,弃权原因原文表述如下:鉴于我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公司)仍持有恒立实业一定的股份,建议由我司继续推荐一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管黎华先生、王达先生、柯玲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新任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