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04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
《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预计 2023 年度业绩亏损,具体
情况如下: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亏损:约 1100 万元至 1300 万元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56,049.30 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17.02%—1.93%
亏损:约 1100 万元至 13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390,977.97 元
比上年同期亏损下降:28.53%—15.53%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259 元/股至 0.0306 元/股 -0.0312 元/股
15000 万元至 18000 万元
营业收入 24,628.0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39.09%—26.91%
3.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本报告期 是否进
项目 上年同期
原预计 最新预计 行修正
归属于公司股东 亏损:约 1100 万元至 1300 万元 亏损:约 1100 万元至 1300 万元
-13,256,049.30 元 否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7.02%—1.93% 比上年同期下降:17.02%—1.93%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约 1100 万元至 1300 万元 亏损:约 1100 万元至 1300 万元 -15,390,977.97 元 否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亏损下降:28.53%— 比上年同期亏损下降:28.53%—
15.53% 15.53%
亏损:0.0259 元/股至 0.0306 元/ 亏损:0.0259 元/股至 0.0306 元/
基本每股收益 -0.0312 元/股 否
股 股
营业收入 15000 万元至 18000 万元 10000 万元至 12000 万元 24,628.07 万元 是
扣除后营业收入 7500 万元至 8500 万元 24,580.81 万元 是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沟通
和讨论,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披露 2023 年度业绩预告时,年度审计工作尚未
全面开展。
随着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深入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经与年审会计
师深入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
“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
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
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
等确认收入”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年审签字会计师沟通讨论后审慎判断:公司在
执行 2023 年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将大宗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
式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按总额法确认 2023 年度大宗贸易业务收入约
8900 万元,按净额法调整后确认 2023 年度大宗贸易业务收入约 167 万元。同时
考虑到 2023 年设备及设备安装业务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相关收入在营业收入
中予以扣除。因此,公司对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指标进行更正。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修订的 2023 年度业绩预告数据为财务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的进一步
核算数据,仍属预告数据。2023 年度具体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将吸取教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