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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投:2023-04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ST海投:2023-04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 海投          公告编号:2023-04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开市起
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
由“ST 海投”变更为“*ST 海投”,股票代码仍为“000616”,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 5%。

  3、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报告
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因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海投”变更为“*ST 海投”


  3、股票代码:仍为“000616”

  4、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 年 5 月 4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停牌一天,自 2023 年 5 月 4 日开市起,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5、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日涨跌幅限制:5%

  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关于财务类强制退市相关规定如下: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节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本节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本节所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是指最近一个已经披露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年度。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前述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未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扣除相关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公司因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发《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
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停牌一天,自 2023 年 5
月 4 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与具体措施

  2023 年度,公司将努力改善公司的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⑴ 聚焦主营业务的探索和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顺应市场变化,积极转变经营发展思路,力争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借助上市公司平台优势,通过对外投资、并购、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整合优质资产,聚焦主营业务的探索和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以及资产质量,力争消除财务性退市风险。

  ⑵ 借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积极拓展基金业务

  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关注地方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对重点布局区域的产业园区、仓储物流、交通设施、新基建等情况的调研,加快推进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的培育、储备工作。2023 年,力争实现相关储备项目的落地工作,奠定基金业务后续发展的良好基础。

  ⑶ 加速布局康养产业,提升“和悦家”养老品牌价值

  通过近年的安全平稳运营,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已在康养市场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声誉,并形成了标准化、执行性强、可复制的轻资产运营管理模式,培养了一批专业的康养产业运营管理人才。2023 年,和悦家项目将继续严守安全运营红线,深挖业务潜力,提升管理效益,提高运营效能,进一步巩固品牌价值。同时,依托“和悦家”养老品牌价值,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康养业务,力争链接上下游创新型业态领域,实现产业链发展模式。

  ① 和悦家养老运营提升


  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对和悦家养老院存在的主要问题,引进专业化评估分析并挖掘行业重点数据,对标市场,在提升经营的同时,重点是重塑和确立业务特色、业务标准、执行流程,以达到建立核心竞争力和精准增收降成本的目的,确保在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顺利实现经营目标。

  ② 康养业务拓展

  进一步推进机构养老、养老辅具、康养旅居等业务。

  机构养老方面,确定合作资产,启动商洽具体合作方案及推进时间计划。
  养老辅具方面,借助和悦家运营实体,通过与外部合作的方式,逐步拓展养老辅具销售及租赁业务,布局养老产业上游。

  康养旅居方面,基于海南作为自贸港得天独厚的气候和政策等条件,以此为基地,发展异地康养旅居(候鸟式旅居)业务并逐步网络布局。

  ⑷ 资产处置,优化产业布局

  ① 完成房地产项目尾盘的清盘工作

  2020 年,公司天津亿城堂庭项目基本完成整体出售,2022 年公司出售剩余车位。2023 年,公司将继续与潜在合作方洽谈,完成该项目存量个别 LOFT 公寓资产的清盘工作。

  ② 梳理长期股权投资,择机变现,布局主营业务

  2023 年,公司将进一步梳理资产情况,择机处置,收拢资金,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⑸ 强化内部管理工作,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2023 年,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依法依规,拓展公司相关业务。通过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加强风险控制措施,降低企业运营风险。积极开拓创新、开源节流,落实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强调各项工作开展的计划性,确保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收入、支出、费用等各类事项均符合预算边际。

  四、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关于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如下:

  “9.3.11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
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述规定,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传真、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

  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898—66739955

  2、传真:0898—66739208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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