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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15:00至5月22日15:00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5月22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兼财务总监蒙永涛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90,015,0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7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9,912,096
10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2%。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涵盈、潘艳梅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06,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447%;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2、《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06,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447%;反对8,400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3、《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05,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738%;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4、《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06,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447%;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06,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447%;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6、《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06,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447%;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7、《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06,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447%;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8、《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


    同意290,006,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447%;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9、《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06,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447%;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10、《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447%;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447%;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涵盈、潘艳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