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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9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8-059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

-5月18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三期B座61

层海航投资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 于波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317,275,738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22.18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4,070,2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2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13,205,4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233%。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13,405,48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93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13,205,4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2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涵盈、张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411,5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17%;反对

4,856,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8%;弃权1,007,196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1,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2555%;反对

4,856,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312%;弃权1,007,196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133%。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2、《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318,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72%;反对

4,856,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8%;弃权2,100,396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8,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1006%;反对

4,856,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312%;弃权2,100,396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682%。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3、《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315,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62%;反对

4,859,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18%;弃权2,100,396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5,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0782%;反对

4,859,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536%;弃权2,100,396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682%。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4、《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315,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62%;反对

4,856,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8%;弃权2,103,396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5,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0782%;反对

4,856,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312%;弃权2,103,396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906%。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260,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91%;反对

4,914,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489%;弃权2,100,396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0,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6724%;反对

4,914,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6594%;弃权2,100,396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682%。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6、《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318,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72%;反对

5,069,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9%;弃权1,887,54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8,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1006%;反对

5,06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190%;弃权1,887,549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804%。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7、《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318,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72%;反对

5,069,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9%;弃权1,887,54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8,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1006%;反对

5,069,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190%;弃权1,887,549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804%。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8、《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318,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72%;反对

4,856,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8%;弃权2,100,396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8,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1006%;反对

4,856,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312%;弃权2,100,396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682%。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9、《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318,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72%;反对

4,856,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8%;弃权2,100,396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8,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1006%;反对

4,856,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312%;弃权2,100,396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682%。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318,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72%;反对

4,856,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8%;弃权2,100,396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8,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1006%;反对

4,856,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312%;弃权2,100,396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682%。

    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