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92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背景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公司”)于 2024 年3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调解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调解协议》,其中有约定:
“庚方(广州盛妆医疗美容投资有限公司)将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将其持有的
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2%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为乙方(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借款合同》及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如庚方经得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同意将该目标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庚方应保证该受让方同意以其受让的目标股权为乙方在《借款合同》及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并保证该受让方应当在庚方转让上述股权后 30 日内就提供质押担保事宜签订《质押合同》、出具同意并有效的董
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并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具体以当地质押登记机关的实际办理日期为准),出质股权数额、质权登记编号等内容以当地质押登记机关认定为准,甲方有权对该受让方提供的质押物折价、
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签署<调解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和 2024 年 4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购贷款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购买后所持有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 3.2%
股权为并购贷款提供补充质押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和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为并购贷款提供补充担保的公告》和《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鉴于担保事项已履行完毕审议程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并就前述担保事项进展情况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调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
展公告》,广州奥慧美医疗美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已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关于担保事项未出现违反调解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一的情形。
为减轻还款压力,经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协商,公司拟与其相关方及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就上述并购贷款相关本息还款计划进行调整,并签署《调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协议变更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乙方: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丙方: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丁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戊方:广州奥悦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己方:广东奥若拉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庚方:广州盛妆医疗美容投资有限公司;辛方: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协议变更内容主要如下:
1、将原贷款的相关计算日由截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更新为截至 2024 年 9
月21日。截至2024年9月21日,乙方尚欠甲方应还贷款本金金额为360,200,000元,乙方尚欠甲方利息、罚息及复利合计为 5,646,766.69 元,乙方尚欠甲方律师费 30,000 元。
2、对乙方的还款计划在贷款期限内予以适当宽限,最后一期还款时间不变。乙方应当按时足额将偿还的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并在转账摘要注明“归还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利息”。
三、其他说明
1、在本次拟签署的补充协议与前期签署的《调解协议》期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约的情形。
2、本次补充协议事项实质涉及调整还款计划,但最后一期还款时间不变,不涉及债务展期,不存在视为新增担保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签署补充协议所需的必要程序。本次签署完毕的补充协议尚需提交法院作为出具民事调解书的
依据。
四、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补充协议,有利于减轻部分债务偿还压力,同时避免诉累,有效减少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就上述并购贷款事项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相关司法文书,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是否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情况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各方需按法院通知的时间前往法院调解及配合签收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最终能否调解结案尚具有不确定性。若调解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未生效或未能达成调解,公司及子公司将面临届时的重大诉讼风险及其导致的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