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50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并继
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7条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因内部控制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8.5 条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原因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 月修订)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92 号)第 9.3.1 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股票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2、依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该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92 号)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
92 号)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3 年 5 月 5 日
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依据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
92 号)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3 年 5 月 5 日
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22,161.68 万元。
四、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内部控制报告情况及公司整改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显示,奥园美谷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奥园美谷公司
2023 年 1 月 30 日在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时,未能取得全面客观的信息
与证据以对财务连带责任、诉讼等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合理、准确估计,
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估计金额进行计量。2023 年 4 月 15 日公告新增诉
讼,同日对业绩预告内容进行重大修订并重新公告。此重大缺陷会影响公司对
外披露的财务信息中预计负债等报表项目金额的准确性,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其中内部控制进一步整改和完善情况为:针对 2022 年业绩预告出现更正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进一步加强了业绩预告编制和风险评估机制:1、在进行业绩预告前,问询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及关联交易事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况;2、在进行业绩预告时,召开公司管理层业绩预告专项会议,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和法务风控中心进行充分评估公司现金流情况、财务报表计提事项是否完整充分、主要合同执行状况和潜在诉讼等风险事项;3、①对业绩预告经营业绩范围形成一致意见后由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对财务部分进行完善编制、董事会办公室完善必要、充分的风险揭示说明;②若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则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履行相应审议;4、按照信息披露管理流程完成对外披露。具体执行情况:2023年业绩预告前,董事会办公室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了解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的冻结和执行情况、查询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对控股股东的执行情况、未实现的债权转让情况,评估业绩预告所涉事项的风险,初步编制业绩预告的非财务部分;公司法务风控中心结合合同和资产情况评估了公司目前诉讼及潜在诉讼,并形成风险事项清单;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完成财务数据的初步核算及相关内容
的编制。董事会办公室汇总完成业绩预告初稿的编制后,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
组织公司管理层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业绩预告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
开经营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自己管理中心将业绩预告编制情况在会上做了说明,会后财务资金管理中心执行会议要求,与年审会计师进一步商定相关
数据;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30 日,公司组织进一步评估、审核业绩预告事项文
件的相关内容,同时财务资金管理中心根据会计师的建议完善业绩变动原因。
2024 年 1 月 30 日,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信息披露规则、触及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
其他要求和公司制度,完成 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对外披露。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未出现对 2023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更正的情形。内控控制运行有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3 年度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7 条规
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不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六、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公司 2022 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的情形已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8.5 条第三
款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年内部控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等文件。”公司已完成了整改,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对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七、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末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八、风险提示
1、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依据规则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公司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若公司股票被撤销上述其他风险警示,即公司股票不会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仅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而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