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3-108
奥 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定向融资计划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由: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合称“定向融资计划案件”);
(2)原告:定向融资计划的投资人;
(3)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公司关联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4)受理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诉讼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重大诉讼事
项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
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信达资产起诉状的公告》、2023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
于新增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二、定向融资计划案件进展情况
根据已收到的司法文书,截至本公告日,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合计79 个,涉案金额约 13,515 万元;部分案件终审判决公司需为此承担相应的连带给付责任,涉及被执行金额合计约 2,353 万元。
因部分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公司所持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新增货币资金被司法冻结 14.4 万元;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不得实施相关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会对公司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2021 年度按照预期损失率 80%计提或有负债及营业外支出 1.68 亿元,根
据诉讼进展情况,其对 2022 年度业绩影响为减少营业外支出约 1,635.12 万元。
部分案件未终审判决,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目前对本期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审计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但不排除未来因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判决的执行导致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其可能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重大诉讼案件可能会导致与其他金融机构交叉违约,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公司最终为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系列案件承担担保责任,则可能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存在可能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1 条、第 9.8.2 条规
定情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2022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2 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督促关联方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或协商和解方案,公司将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限制消费令。
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