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3-010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园科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说明
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其 占公 是否
股东 控股股 本次冻结股 所持 司总 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执行人 原因
名称 东 份数(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比例 比例
奥园科星 是 57,233,207 25% 7.50% 否 2023 年 2 2026 年 2 重庆市第五中 司法
月 16 日 月 15 日 级人民法院 冻结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无一致行动人)
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名称 (股) 数量(股) 量(股)[注]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奥园科星 229,231,817 30.04% 57,233,207 - 25% 7.50%
注:奥园科星质押171,998,61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75%。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在获悉上述情况后,与奥园科星进行核实,奥园科星尚未收到重庆市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及相关的查封材料,所涉及本次股份被冻结
的具体原因尚不明确。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日常运作和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
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3、本次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奥园科星与执行法院、关联方沟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