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94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签署独家代理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独家代理协议履行中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而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涉及进出口贸易,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交货期延迟等贸易风险;上海奥悦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得国内医疗器械销售资质,但具体销售情况会随市场、行业竞争、渠道拓展等因素发生变化,目前暂无法预计本次交易对当年及未来经营的具体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协议执行情况,按照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上海奥悦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悦婷”)与 WON TECH Co.,Ltd(以下简称“WON TECH”)、北京元泰美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元泰”)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签署《独家代理协议》,WON TECH、北京元泰授予奥悦婷或其关联
公司在获得进出口许可资质后就《独家代理协议》指定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台湾、澳门地区除外)的独家代理权。
奥悦婷已获得进出口贸易资格,并就授权部分产品按照分类目录进行了申请,获得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沪奉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540),已具备国内销售授权部分产品的资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一、授权方基本情况
1、WON TECH Co.,Ltd
WON TECH 是一家于 1999 年 7 月 1 日成立在韩国大田市管理局合法注册并
有效存在的医疗、医美设备研发制造厂家。在韩国 KONEX 市场上市(216280),
获得专利 108 项以及多项中国以及其他欧美国家产品认证。
2、北京元泰美康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3 号楼 4 层 3 单元
130510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金锺元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要股东:WON TECH 持有其 100%股权
(6)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批发、零售 I、II 类医
疗器械、化妆品、日用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销售第 III 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 III 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失信被执行情况: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北京元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277,041.82 9,674,934.81
净资产 7,277,041.82 9,674,934.8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8,859,452.12 14,537,073.20
净利润 -29,164.33 -1,007,405.8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独家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奥悦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WON TECH Co.,Ltd
丙方:北京元泰美康科技有限公司
(一)委任和接受条款
1、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根据以下规定的条件,乙方、丙方正式委任甲方为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台湾、澳门地区除外)推广、销售本协议指定产品的独家代理商,甲方享有授权第三方二级代理商代理销售指定产品的权利,甲方接受乙方、丙方的委任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及地区进行独家代理活动。
2、本协议独家代理期限自甲方获得经营销售资质之日起五年,定为 5 年合
约(60 个月);协议合约期满后,自动延长 5 年;各方应在协议有效期内忠实履行本协议,各方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在享有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时拟终止合同的,终止方必须提前至少 60 天书面通知其他各方。
(二)对甲方保护
1、基于本协议乙方、丙方授权甲方的独家代理权,乙方、丙方确保乙方、丙方不得在甲方被授权区域内,直接或间接,通过其他渠道经销、分销、租赁甲方代理产品或与代理产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产品,也不能招揽或接受甲方被授权区域内其他客户的采购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甲方授权区域内其他顾客有关代理、采购、租赁产品的订单、询价,乙方、丙方保证乙方都应将其转交给甲方。
2、乙方、丙方承诺乙方、丙方将全面保护甲方的独家代理权,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台湾地区的代理商(包括但不限于该代理商及其在中国设立的公司、分支机构或二级代理商或合作机构)不能在甲方被授权范围内销售、经销、代理、出租该产品,其接收到的甲方被授权区域内的产品订单必须转给甲方,须从甲方处购买。若上述公司或机构从非甲方渠道采购代理产品的,乙方、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金额按甲方当季度采购价格的 5 倍或上述公司/机构从非甲方渠道采购代理产品的交易金额的 10 倍两者孰高为准(DDP 丙方承担赔偿责任,FOB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丙方与其他机构签署的原代理协议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继续有
效。
4、乙方、丙方保证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乙方、丙方已解除、终止在甲方
被授权区域内的所有代理、经销、出租等授权。
5、乙方、丙方保证本协议签订后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若存在部分原代理
商遗留订单的,乙方、丙方将订单转到甲方处由甲方与该机构签署销售合同,该订单销售量计入年度最低订单量统计。
(三)对乙方、丙方保护
1、独家代理期间,禁止甲方代理销售以下品牌的指定设备:
1.1 皮秒类:赛诺龙 Picoway、赛诺秀 Picosure
1.2 调 Q 类: Lutronic Spectra VRM 系列、 Jeisys TRI-BEAM、科英 KL-M
系列
1.3 射频类:博士伦热玛吉(第四代、第五代)
2、甲方根据本协议应保护乙方权利,若对以上同种类产品进行销售,甲方应向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违约销售金额的 2 倍。
(四)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
1、所有权。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合称为“知识产权”)始终是乙方的独有财产且不存在权属瑕疵,乙方获得授权充分且无权属瑕疵,无论其效力是否根据属地法得到确认或认可。
2、甲方确认产品[“所有权”]中使用或体现的任何商标,商品名称,设计,版权和其他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拥有或获得任何权利、所有权。但甲方可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表明其是产品的独家代理商。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甲方应停止作为产品的代理,并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乙方的名称或其所有权或与之相似的任何材料。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删除,覆盖或破坏任何商标,序列号或型号,或将甲方品牌或名称附在任何乙方产品上。
(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次独家代理产品包括:Lavieen、 Mercury、Cosjet ATR 、Pastelle 、
Pastelle SE、Pastelle Pro、Picocare、Avvio 等产品。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独家代理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丰富公司医美产业生态,提升公司医美行业知名度,借助授权方行业资源及优势提升公司医美业务运营能力并帮助公司向医美上游持续拓展。本次独家代理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预计会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授权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独家代理协议履行中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而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涉及进出口贸易,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交货期延迟等贸易风险;上海奥悦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得国内医疗器械销售资质,但具体销售情况会随市场、行业竞争、渠道拓展等因素发生变化,目前暂无法预计本次交易对当年及未来经营的具体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协议执行情况,按照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