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85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8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加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审计机构,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有效期已经届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加期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2918 号、众环审字(2021)0102913 号、众环审字(2021)0102917 号)、《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1)0100010 号)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马军先生、陈勇先生、
胡冉先生、申司昀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收到徐群喜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
作调整原因,徐群喜先生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徐群喜先生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职务。徐群喜先生在担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合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群喜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健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相关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3 月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公司拟对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简历:
张健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法学和金融专业,硕士法律专业(在职),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曾于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证券经理,兼投资法务经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具有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债及债务融资工具、VIE 框架搭建、持股平台管控等资本运作项目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张健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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