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57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奥园 JLC1
2、期权代码:037121
3、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4 月 12 日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2.62 元/份
5、鉴于 1 名激励对象陈辉于近日离职,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 人调整为 13 人。实际授予的
权益总数由 1820 万份调整为 1780 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28%。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园美谷”)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 的 议 案 》《 关 于 核 实 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在公司办公区张贴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5)。
(三)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对业绩考核相关内容予以补充说明。
(四)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 年 4 月 7 日,公
司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东大会审议版)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五)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十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
(二)行权价格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2.62 元/份。
(三)授予日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12 日。
(四)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3 名。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时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马 军 奥园美谷董事长 340 19.10% 0.44%
胡 冉 奥园美谷董事、总裁 340 19.10% 0.44%
徐 巍 奥园美谷执行总裁 300 16.85% 0.38%
奥园美谷执行总裁
范时杰 /湖北金环新材料董事长 300 16.85% 0.38%
/湖北金环绿纤董事长
陈 勇 奥园美谷董事 140 7.87% 0.18%
申司昀 奥园美谷董事、执行总裁 50 2.81% 0.06%
奥园美谷董事
班 均 /湖北金环新材料董事、总裁 50 2.81% 0.06%
/湖北金环绿纤董事、总裁
杨 成 奥园美谷副总裁 40 2.25% 0.05%
蒋 南 奥园美谷董事会秘书 50 2.81% 0.06%
林 斌 奥园美谷财务总监 50 2.81% 0.06%
核心管理人员(3 人) 120 6.74% 0.15%
合计(13 人) 1780 100.00% 2.2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其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完成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完成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六)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2 两个会计年度,每
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目标等级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比例
第一个 A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1 年合并报表 100%
行权期 经审计净利润增幅不低于 390%
B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1 年合并报表 80%
经审计净利润增幅低于 390%,但不低于 310%
C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1 年合并报表 50%
经审计净利润增幅低于 310%,但不低于 200%
D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1 年合并报表 0%
经审计净利润增幅低于 200%
A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2 年合并报表 100%
经审计净利润增幅不低于 1390%
B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2 年合并报表 80%
第二个 经审 计净利润增幅低于 1390%,但不低于 1290%
行权期 C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2 年合并报表 50%
经审计净利润增幅低于 1290%,但不低于 1190%
D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2 年合并报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