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京汉股份,证券代码:
000615,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3 月 18 日、2020 年 3月 19 日连续两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日起开始部分临时停产检修,并于 2020 年 3月 12
日开始复工;
4、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拟增加其经营范围: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的经营。上述增加经营范围事项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目前,公司决策委员会已对投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口罩)生产线和消毒液经营形成决议,已开始改造生产厂房、设备选型订货等工作。生产口罩事项无需审批,但由于生产设备尚未到货,故口罩生产线投产时间尚不确定;由于口罩生产产品品种、设备产能等还未最终确定,其理论年营业收入尚不能确定。为全力支持抗击疫情,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持续生产并向社会捐赠了 40 吨消毒液防疫用品,未产生
销售收入,同时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加大消毒液产能,目前上述扩大产能和经营许可的申请正在审批中,批复时间及产能尚存不确定性,消毒液可销售产能尚不确定。以上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要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0 年 1月 31 日披露了《2019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0-010)。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 2019 年年度
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0 年 4月 30 日。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