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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环:董事会关于收购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之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0-01-04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09-049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收购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 年12 月
    30 日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纤开发")在本公司签署
    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同意由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902.25 万元
    收购化纤开发拥有的、现由本公司租用的计119982.5 平方米的土地
    使用权。
    2009 年12 月30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议案。
    因化纤开发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该项预案时,由化纤开发提名的关联董事王卫民先生、
    陈鸿寿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守明先生、杜哲兴先生和曾国坚先生同意本次关
    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湖北省襄樊市樊
    城区太平店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18 日;注册地址: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注册资本:
    42343 万元;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法定代
    表人:王卫民;经营范围:化纤浆粕、粘胶纤维、粘胶薄膜、涤纶纤
    维、丙纶纤维、帘子布、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
    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化纤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化纤技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不含棉花、蚕茧、烟叶、中药材或其他需
    专项审批的项目)收购、废旧化纤生产用品、垃圾废丝、废旧金属的
    加工、销售(均不含危险废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及其他印刷品
    印刷(有效期至2010 年11 月11 日);集中式供水(限期至2012 年
    7 月6 日止)。税务登记证号:420606732732442;主要股东:湖北
    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39%)、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6.00%)、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股3.33%)、中国华融资产管
    理公司(持股0.28%)。
    2、关联方历史沿革及相关情况
    化纤开发于2001 年12 月根据债转股政策成立,注册资本42343
    万元。目前股东是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中,湖北化纤集
    团公司持有湖北化纤开发公司90.39%的股权。化纤开发具备年产2.2
    万吨粘胶短纤维、6000 吨帘子布浸胶生产能力。配套的公用工程有
    装机容量为2.4 万千瓦的热电站及每小时325 吨的供蒸汽能力、日供
    水20 万吨的水厂。
    本公司由于生产需要,与化纤开发存在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中
    化纤开发及其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部分生产用地,租用面积为249472
    平方米,年租金144.13 万元。
    湖北化纤开发最近三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年 份
    项 目
    2009 年9 月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总资产(万元) 81020 57988 56040 63292
    净资产(万元) 50922 30895 33490 38916
    营业收入(万元) 22418 32080 41243 33897
    利润总额(万元) -3265 -2525 3527 777
    注:化纤开发2009 年1-9 月数据未经审计,化纤开发2009 年资产减值2400 万元,存
    货报废699 万元,固定资产清理796 万元,合计影响利润3895 万元。
    3、化纤开发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化纤开发拥有的、现由本公司租用的共计119982.5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分别为:襄樊国用(2006)
    第BB”410500003-10 号;襄樊国用(2006)第BB”410500003-11 号。
    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年期41.72 年,位于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太平
    店镇(本公司园区内)。
    上述标的不存在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
    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等。
    交易标的的账面原值为12124181.24 元,净值为10993188.19 元,
    累计摊销1130993.05 元。
    按照2009 年11 月30 日的评估基准日,上述收购的土地使用权
    已由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土地评估,并出具了(鄂)
    永地[2009](估)字第502 号《土地使用权估价报告》,评估方法选择
    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分别评估,然后采用两种评估方
    法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总价格为2902.25 万元,单价为
    241.89 元/㎡,较账面原值增值1689.83 万,增值率139.3%。增值原
    因为考虑时间及市场价格等综合因素。评估充分考虑了使用年限问
    题。根据《土地使用权估价报告》,参考《襄樊市区工业用地基准地
    价图》,确定待估宗地工业级别为工业Ⅴ级,对应的基准地价为224
    元/平方米。经估价人员在附近区域进行市场调查并结合估价经验,
    确定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与成本逼近法的平均值作为计算结果,
    测算待估宗地的土地价格较为合理,并能客观反映当地的真实地价水
    平。因此确定采用两种方法的平均值作为待估宗地的最终估价结果。
    该评估结果已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中。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收购价格以2009 年11 月30 日的评估基准日,经湖北永业
    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值人民币2902.25 万元。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签署双方: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合同签署日期:2009 年12 月30 日;交易价格:人民币
    2902.25 万元;交易结算方式:现金结算;协议的生效条件:该协议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支付时间:在协议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
    收购基准日:2009 年11 月30 日。交易标的过户时间:在协议签订
    后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协议无其他附加条件和特别安排。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此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公司不存在与关联人
    同业竞争的问题。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公司与关联人
    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做到了分开。
    七、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
    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述土地所涉地面厂房、机器设备等为本公司所有,而土地
    使用权为化纤开发所有,因此,多年来,本公司一直向化纤开发租用
    其土地使用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理
    顺本公司与化纤开发之间的资产关系,维护公司相关资产的完整性和
    独立性。此关联交易后,公司与化纤开发仍然还存在租地等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采取收购等方式,逐步减少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应付租金与每年摊销购入土地成本基本一致。本次关联交易
    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八、2009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
    2009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24437.97 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数额以截至2009
    年11 月30 日计算为243579686.61 元,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09
    年4 月22 日公司第五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09 年5
    月15 日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对于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
    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对于该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
    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本人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
    2、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关联交易,理顺本公司与化纤开
    发之间的资产关系,维护相关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3、本次股份转让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
    他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土地使用权收购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化纤开发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4、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鄂)永地[2009](估)字第502
    号《土地使用权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