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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2 深市 焦作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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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2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4-00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采取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8 人,董事王大青、张赞国、王益民、张占魁、孔
祥舵、刘继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代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孔祥舵先生自 2017 年 11 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连任期限已
满六年。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吴泽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提名候选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当选独立董事后按照相关法规勤勉履行职责。董事会认为,吴泽勇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4 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电解铝液不超过 80,000 吨,销售铝合金棒产品不超过 720 吨,供汽不超过 2,500GJ,预计与万方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49,380.80 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大青系万方集团董事
兼总经理,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表决,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

    2024 年公司拟定资本性支出项目 72 项,预计金额 18,579.90 万元,其中:基建及技改项目
17 项、土地出让金 1 项、研发项目 2 项、设备购置 52 项。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五)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 3 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六)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一)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董事会提议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和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泽勇

    吴泽勇,男,1975 年 2 月生,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曾在河南大学法学院任讲师、副教授、
教授;曾任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上海市仲裁委仲裁员等职。现任浙江湃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泽勇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泽勇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泽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吴泽勇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吴泽勇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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