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6-12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房屋和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公司通过当地房屋中介公司按市场估价挂牌方式,出售位于北京、上海、厦门、佛山、成都等地共九处房产,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和交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亦无法确定。
2. 公司将按不低于30日均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择机出售所持有的国泰君安股票
(股票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代码601211)3,950,976股,因交易价格、交易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亦无法确定。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出售部分房屋资产议案》
公司对所处北京、上海、厦门、佛山、成都等地共九处房产进行出售,通过当地房屋中介公司按市场估价挂牌出售,寻求受让方。
(二)《关于择机出售所持国泰君安股票的议案》
公司将按不低于30日均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择机出售所持有的国泰君安股票。
目前,本公司持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代码601211)3,950,976股,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0.05%。因交易价格、交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亦无法确定。
由于公司2015年度经营亏损,根据《深交所股票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两项交
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受让方尚不能确定,所以无法确认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如果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房屋出售是通过当地房屋中介公司按市场估价挂牌方式进行,股票出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因此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九处房屋产权及“国泰君安”股票手续齐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房屋相关情况如下
序 房屋所处 房屋 房屋类 建筑面 所在
号 位置 结构 型 原值(元) 折旧(元) 净值(元) 积(平 地块
方米) 周边
1 四川成都 钢混 门面房 836,000.00 122,439.17 713,560.83 148.29居民
双流 区
2 广东佛山 钢混 住宅 782,687.00 398,335.22 384,351.78 130.15居民
市南海区 区
3 广东佛山 钢混 住宅 782,687.00 398,335.23 384,351.77 165.32居民
市南海区 区
4 广东佛山 钢混 住宅 267,837.43 119,883.66 147,953.77 68居民
市南海区 区
5 海口海府 钢混 住宅 207,111.24 100,420.91 106,690.33 113居民
路 区
6 北京西直 钢混 住宅 3,193,000.00 1,063,985.29 2,129,014.71 297居民
门 区
7 厦门思明 钢混 住宅 1,303,926.75 650,810.90 653,115.85 214居民
区 区
8 厦门思明 钢混 住宅 1,303,926.75 650,810.90 653,115.85 214.22居民
区 区
9 上海浦东 钢混 住宅 8,031,955.00 777,166.00 7,254,789.00 292居民
新区 区
合 16,709,131.18 4,282,187.28 12,426,943.90
计
2.所持“国泰君安”股票相关说明
1999年8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本公司是其发起人股东,持有其
股份3,980,000股;2001年8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组,分立出国泰君
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减少实收资本2718万元,
相应本公司所持股份减少至3,950,976股。2015年6月26日,“国泰君安”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止2016年11月30日,本公司所持“国泰君安”股票资产的帐面原值453.9万
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房屋的出售将通过当地房屋中介公司按市场估价挂牌出售;股票出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五、交易协议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九处房产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将通过当地房屋中介公司按市场估价挂牌出售,待受让方确定后与受让方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股票交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六、出售房产和股票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房产和股票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七、出售房产和股票资产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目前房产和股票市场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出售部分房产和股票资产。此次出售房产和股票资产将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次房屋和股票资产出售净得将计入公司损益,增加公司当年的利润。由于房屋出售是通过当地房屋中介公司按市场估价挂牌方式进行,股票出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且该两项资产的出售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因此交易对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具体业绩的影响亦无法确定。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出售部分房屋资产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房屋出售可盘活资产,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房屋通过当地房屋中介公司按市场估价挂牌出售,交易方式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股票出售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价格为公开市场价格,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