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号:2022-62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5 月 4 日,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2〕第 141 号)。公司现将《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
“你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
股票交易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你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
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同时你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停牌。公司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后,
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核,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第 9.6.1 条、第 9.6.2 条、第 9.6.10 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
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1.16 条之规定,公司应
当在深交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