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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迪: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7

*ST中迪: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2-6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远程通讯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22 年 5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22 年 5 月 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远程通讯方式结合网络投票。

  3、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7 日。

  4、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孝诚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0 名,代表股份 84,320,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28.18%。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通过远程通讯方式参会,代表股份 71,14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23.77%,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20 名,代表股份 84,320,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28.1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提案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一)审议《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4,852,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8.77%;

  反对 9,468,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1.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707,22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8.14%;
  反对 9,468,57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1.8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75,125,8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10%;

  反对 9,194,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9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981,02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30.21%;
  反对 9,194,77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69.7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三)审议《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75,125,8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10%;
反对 9,194,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9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981,02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30.21%;反对 9,194,77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69.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74,945,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8.88%;
反对 9,375,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1.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42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8.84%;反对 9,375,37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1.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 75,125,8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10%;
反对 9,194,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9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981,02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30.21%;
反对 9,194,77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69.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4,945,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8.88%;
反对 9,375,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1.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42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8.84%;反对 9,375,37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1.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1、表决情况:
同意 74,945,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8.88%;
反对 9,375,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1.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42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8.84%;反对 9,375,37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1.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表决情况:
同意 74,945,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8.88%;
反对 9,375,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1.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42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8.84%;
  反对 9,375,37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1.1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振、王以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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