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3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4 月 30 日复牌后,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二、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出具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349 号)和《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347 号),报告显示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8,464.64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 77,004.4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67.8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为 86,281.96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9.3.7 条的规定,上市
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的情形,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对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2、经核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事项已纠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 9.3.1 条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中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3、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