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绵石投资 公告编号:2017-52
北京绵石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85,013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1.20%。
2、本次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锁,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绵石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85,013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1.20%。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绵石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北京绵石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6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绵石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摘要的议案》、《<北京绵石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事项。
3、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完成了激励股份的回购,实际购买公司股票7,170,026股,约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2.41%;实际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7.54万元;实际起始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终止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
4、201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为2016年6月17日,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3,585,01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二、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说明
1、锁定期已满
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公司确定授予日为
2016年6月17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2、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
序号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1 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
2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形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
司有关规定的。
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
以2013、2014、2015三个年度归属于上市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均年度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 净利润为基准,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604.20万元,相对于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对于前
2013-2015三年平均业绩
述三年平均业绩基准的增长率不低于8%。
基准的增长率为55.60%。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符合此项条件,请查阅附
4
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表一
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绵石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5 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
象全部符合考核标准。
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才能按规定在解锁期内解锁。
附表一:
业绩指标 目标值(2013-2015年度平均值)锁定期(2016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241.73 13,311.34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529.52 8,604.20
利润(万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1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3,585,013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1、限制性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
2、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期可解锁限 剩余未解锁限
获得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万股)
(万股) (万股)
1 郑宽 董事、总经理 290.0026 145.0013 145.0013
2 王瑞 董事 290 145 145
3 吴黎明 董事、副总经理 55 27.5 27.5
4 张成 董事、副总经理 20 10 10
5 石东平 副总经理 10 5 5
6 祖国 董事会秘书 15 7.5 7.5
7 刘海英 财务总监 10 5 5
8 李婉 中层管理人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