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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世股份:关于收购北京思味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2-02-15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公告编号:2012-5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思味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2月14日,本公司与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北能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中北能公司将其持有
 的北京思味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思味浓公司”)81%的股权转让
 给本公司。在完成本次收购后,本公司将持有北京思味浓公司100%的股权。
     中北能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郑宽先生为中北能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长李方先生为中北能公司董事。本次股权收购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
     前述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李方先生、郑宽先生回避了表决。就本次交易,公司三名独立董
 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丰益桥甲Ⅲ305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同住所
    法定代表人:郑宽
    注册资本:14000 万元
    主营业务:能源开发、投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郑宽
    2、最近三年中北能公司一直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中北能公司的总资产为 194,693,000.81 元、净资产为 140,594,796.46 元,
2011 年度该公司净利润为-127,145.84 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3、中北能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郑宽先生为中
北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长李方先生为中北能公司董事。故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中北能公司持有的北京思味浓公司81%的股权,该项股
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北京思味浓公
司概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思味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
    办公地点:同住所
    成立时间:2009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思味浓公司81%的股
权、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思味浓公司19%的股权。
    主营业务:推广经营“SEVENANA”时尚快餐连锁品牌
    2、北京思味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北京思味浓公司资产总额18,309,927.27元,负债总


                                   2
额7,687,408.98元,应收账款总额42,420.00元,净资产10,622,518.29元,营业
收入9,113,518.61元,营业利润-7,820,850.77元,净利润-7,820,850.77元,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86,567.62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收购以北京思味浓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定价基础,收购价格确定为中
北能公司所持北京思味浓公司81%股权对应的原始出资额。
    北京思味浓公司目前处于培育期,虽然2011年公司亏损,但沿着现代快餐连
锁的发展轨道,2011年是公司创立以来成长最快、投入最多的一年,经过努力地
经营实践,完成了从“SEVENANA”的品牌建设到为更多消费者所接受的过程,现
已经形成一定的商业连锁规模,具备了完整的专业化经营团队和稳定的供应链管
理渠道,这些先期投入和已取得的成果为“SEVENANA”项目下一步有序快速复制
奠定了良好基础和保障。
    同时,经过前期的市场投入和宣传,目前“SEVENANA”品牌已拥有了一定的
市场知名度;北京思味浓公司目前已取得了包括174项注册商标在内的完整的无
形资产,整个“SEVENANA”品牌已经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1620万元。
    (2)支付方式
    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北能公司。
    (3)生效条件
    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4)股权交割
    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双方共同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与标的股
权转让有关的股权过户手续。


                                   3
    2、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收购事项无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自 2010 年 12 月首家 SEVENANA 餐厅开业以来,SEVENANA 连锁快餐项目发展
迅速,目前已在北京、天津、深圳等地开设了 10 余家餐厅,商业网络和运营体
系已初步形成,并树立起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在出售了原持有的两家“汉堡王”合资公司的股权后,公司将把在连锁快餐
领域的主要精力投入到“SEVENANA”项目的发展上来。通过本次股权收购,公司
将独立持有北京思味浓公司的全部股权,有助于公司发挥自身在资金、管理经验
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北京思味浓公司旗下连锁快餐业务的继续发展,进一步提高
公司在连锁快餐行业的业务实力。


    八、本年度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中北能公司未发生其他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骏、徐晋涛、刘燃就本项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先已经收到了关于公司收购北京思味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关
联交易事项的书面文件,并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交易条件合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以我们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骏、徐晋涛、刘燃就本项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收购北京思味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交
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时,本次
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现代快餐连锁行业的投资实
力,推动北京思味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的顺利发展。


                                     4
对于该项关联交易,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4.北京思味浓公司审计报告。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1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