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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5

阳光股份: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L3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平春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9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26)。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剑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梁剑飞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补选完成
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梁剑飞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剑飞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
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剑飞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梁剑飞先生简历

  梁剑飞,男,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圳铜锣湾百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扬名商业广场总经理、海南宜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宝能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2月至今担任鸿荣源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商业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剑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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