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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2

阳光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L0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以现场加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
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共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第八届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磊先生、熊伟先生、张志斐先生、常立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
平春先生、张力先生、郭磊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
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未超过3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议案将采取直接投票方式提请股东大会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磊,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金融财务工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创兴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华商银行行长。现任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
圳市京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周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除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熊伟,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曾任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深圳
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市京基一百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2021年6月,顺利通过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的认定。

  熊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除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常立铭,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审计学专业,学士学位。曾任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总监、深圳市心海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深
圳市心海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裁。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常立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张志斐,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KKMALL项目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发展中心总经理,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张志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除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平春,男,195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文专业,学士学位。曾任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中国旅游
协会副会长、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会长、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深
圳旅游学院院长。现任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广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监事长,深圳市设计与
艺术联盟监事长。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平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2、张力,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负责人,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
圳分所合伙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张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郭磊明,男,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律师,从事法律

服务年限21年。现任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郭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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