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6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 2020 年 11 月 25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7 人,实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
常立铭先生、独立董事刘平春先生、张力先生、韩美云女士采取通讯方式出席;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经公司董事长周磊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小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小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阅王小连女士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第 96 条和第 12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刊登于本公告日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L69 号)。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