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完成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于2019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L2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49,593,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1%)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不超过22,497,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
截止 2019 年 9 月 3 日,北京燕赵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北京燕
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满暨完成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披露日,北
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 41,563,3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4%。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
1) 2004年12月22日,北京燕赵受让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的股权。详见2004-临16《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受让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04-临17《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户办理完毕的公告》。
2) 2006年,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
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截至2006年12月31日,北京燕赵持有本公司股份32,156,756股,占总股本的11.01%,其中持有公司限售股份32,15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1%。详见2005年11月30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5年12月23日披露的2005-L41《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2006年1月11日披露的2006-L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 2007年5月28日,公司以5.71元/股的价格向Reco Shine Pte. Ltd.
定向发行120,000,000股,并于2007年6月5日办理了股权登记、过户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292,040,208股增至412,040,280股,北京燕赵持有公司股份32,15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详见2007年6月7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4) 公司于2007年10月15日实施了分红派息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2,040,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经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35,652,364股。详见2007年10月9日披露的2007-L43号《2007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公告》。截止2007年12月31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股份41,163,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
5) 公司于2010年4月7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535,652,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从535,652,364股增至749,913,309股。详见2010年4月7日披露的2010-L08《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截止2010年12月31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股份56,701,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6%。
6) 北京燕赵上述有限售股份分别于2007年1月19日、2008年1月21日、
2009年5月4日解除限售。详见临2007-L1号、临2008-L04号、2009-L15号公告。
减持公司股份7,651,631股,此次减持完成后,截止2014年12月31日,北京燕赵
持有公司股份49,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详见2014年12月2日披露的
2014-L61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8) 2015 年 11 月 18 日、11 月 20 日、11 月 23 日,北京燕赵以自有资金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543,062 股。此
次增持完成后,北京燕赵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49,593,06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61%。详见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2015 年 11 月 24 日披露的
2015-L108《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票的公告》、2015-L109《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
票的公告》。
2、北京燕赵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19 年 9 月 3 日,北京燕赵累计减持 1,911,928 股,减持比例为
0.2550%。
3、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元) (股) 比例(%)
2019 年 3 月 25 日 7.0586 34,978 0.0047
2019 年 4 月 2 日 7.65 898,000 0.1197
2019 年 4 月 4 日 7.8114 70,000 0.0093
2019 年 4 月 11 日 7.7788 173,000 0.0231
北京燕赵房 2019 年 4 月 12 日 7.5097 70,600 0.0094
地产开发有 集中竞价 2019 年 4 月 15 日 7.4376 251,140 0.0335
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6 日 7.4533 392,320 0.0523
2019 年 4 月 17 日 7.5074 649,260 0.0866
2019 年 4 月 18 日 7.4441 122,300 0.0163
2019 年 4 月 19 日 7.4085 153,900 0.0205
2019 年 4 月 22 日 7,4829 213,500 0.0285
2019 年 4 月 23 日 7.4001 39,799 0.0053
2019 年 7 月 30 日 6.506 19,900 0.0027
2019 年 7 月 31 日 6.181 661,258 0.0882
2019 年 8 月 1 日 6.151 258,000 0.0344
2019 年 8 月 9 日 6.252 135,500 0.0181
2019 年 8 月 12 日 6.431 1,639,958 0.2187
2019 年 8 月 13 日 6.332 334,400 0.0446
2019 年 8 月 29 日 5.922 566,968 0.0756
2019 年 8 月 30 日 5.92 665,000 0.0887
2019 年 9 月 2 日 5.904 679,960 0.0907
合计 2019 年 3 月-9 月 6.70 8,029,741 1.0708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比(%) 比例(%)
北京燕赵房地产 无限售流通股 49,593,062 6.61 41,563,321 5.54
开发有限公司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的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减持计划期间,上述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
大影响。
4、北京燕赵的股改承诺已于 2011 年 1 月 13 日履行期满,本次减持不存在
违反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三、 备查文件
1、《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满暨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