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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控股: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8

华媒控股: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及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追加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
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其中收入分成系根据《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其他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曹国熊          章丰          傅怀全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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