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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控股: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3

华媒控股: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2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拟与杭州凌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祈晟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来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博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总规模不超过 4 亿元,其中杭州凌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 LP,拟出资 1.98 亿,占比 49.5%;浙江华媒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 LP,拟出资 1.98 亿,占比 49.5%;杭州祈晟实业有限公司作为 GP,
拟出资 200 万,占比 0.5%;杭州来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 GP,拟出资 200 万,
占比 0.5%。

    2020 年 5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在该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中任职。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企业名称:杭州来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时磊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中
心 7 幢 23 楼 2304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该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杭州来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是杭州华媒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杭州来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名称:杭州凌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7 年 2 月 20 日

    合伙期限:2017 年 2 月 20 日至 2037 年 2 月 19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实轻联企业管理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上城区元帅庙后 88 号 192 室-6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该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杭州凌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实轻联企业管理咨询(杭州)有限公司,持有其 0.07%股权,有限合伙人为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99.93%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市国资委。

    杭州凌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企业名称:杭州祈晟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杨刊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 号 192 室-26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该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浙江碳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安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杭州祈晟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无实际控制人。
    杭州祈晟实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 合伙企业名称:杭州博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
体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2、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 基金规模:总规模不超过 4 亿元

    4、 出资方式:杭州凌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 LP,拟出资
1.98 亿,占比 49.5%;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LP,拟出资 1.98 亿,占
比 49.5%;杭州祈晟实业有限公司作为 GP,拟出资 200 万,占比 0.5%;杭州来
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 GP,拟出资 200 万,占比 0.5%,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均为自有资金。

    5、 合伙期限:合伙存续期为自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 5 年,其中前 3 年为
投资期,后 2 年为退出期。本合伙企业期限届满前六个月,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可对本合伙企业进行延期。

    6、 普通合伙人(GP):杭州来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祈晟实业有限公


    7、 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物
联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疗、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园区经营、文教产业等,也可投资于全体合伙人认可的其他产业。

    8、 会计核算方式:独立建账,单独核算。

    9、 风控机制

        1)投决会集体投资决策机制;

        2)分散投资,降低因行业周期性和市场不可预测带来的风险;

        3)联合投资。可能与其他机构联合投资项目,充分利用各家机构资
    源和专长,共享信息,提高决策水准,降低误判风险。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2、各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具体出资信息见“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之“4、出资方式”。

    3、缴付出资:

    各合伙人同意,根据本合伙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进行出资,具体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及金额,支付至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合伙企业账户。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4 名常务委员组成,其中祈晟实业委派 2
名委员,杭州来同委派 2 名委员。经祈晟实业及杭州来同协商一致,合伙企业可根据合伙企业或者被投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另行聘请 1 名专家委员,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及表决。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审核、决议合伙企业拟投资项目的项目资料、投资方案等投资相关资料,对拟投资项目提出明确的决策意见;

    2、审核、决议已投资项目投后事项,确定已投项目的变更、退出等内容;
    3、其他合伙人会议赋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能。

    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全部事项均需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后方可通过。

    (三)收益分配

    本合伙企业实行单项目结算,合伙企业在取得每个项目的收益后,应按照如下顺序和方式进行分配:

    (1)按照各合伙人在该项目的实缴出资金额之比例分配各合伙人的预期收益;


    预期收益=各合伙人在该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本金*7.5%*投资期限天数/365

    投资期限天数为各合伙人对该投资项目实缴出资之日起至其收回全部投资本金之日止期间的天数。在投资期限内,该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发生增加或收回的,则根据投资本金变化情况分段计算预期收益。

    (2)按照各合伙人在该项目的实缴出资金额之比例分配各合伙人在该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本金;

    (3)如按照上述顺序分配完毕后仍有剩余的,超出部分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 80%由投资该项目的全体合伙人按照对该投资项目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剩余超额收益的 20%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报酬。

    (四)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如有产生亏损的,则合伙企业内的各合伙人按照前一条的收益分配方式相应承担亏损。超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有利于发挥合作双方团队人才与资源优势,共享经验和项目信息,扩大华媒控股项目来源,降低投资风险,高效利用资金,获得超额收益。合作双方具备合作共识和基础,有助于华媒控股落实“一体两翼”战略,促进文化金融板块的发展,提升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程度。

    本次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业绩风险:未来投资项目可能发生业绩表现不佳,投资无法在预期期限内安全退出的风险。

    操作风险:目前资管行业监管趋严,基金设立、项目投资、项目退出等过程
均可能出现因操作不当引发合规问题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华媒控股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切实履行对合伙企业的监管责任,认真审核拟投项目,适当行使投决会投票权力;

    2、在投资前根据项目进展需求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项目顾问,起草法律文件,对可能遇到的政策和法律问题进行预估,并采取相应预备措施,保证项目操作合法、合规;

    3、合伙企业设立后,及时跟踪其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做好投后管理。

    六、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杭州博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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