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 16: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王新玲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王新玲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新玲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
选举王新玲女士、赵力先生和汪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王新玲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选举龚国伟先生、胡子谨女士和王立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龚国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
选举胡子谨女士、龚国伟先生和王新玲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胡子谨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汪斌先生、胡子谨女士和赵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汪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关于聘任王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新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新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均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10-89586598
传真:010-89586920
邮箱:dongmi@bohai-water.com
4、《关于聘任刘景彬先生、于志民先生、李鹏先生、刘海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靳德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景彬先生、于志民先生、李鹏先生、刘海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靳德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均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关于聘任刘杨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刘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89586598
传真:010-89586920
邮箱:dongmi@bohai-water.com
6、《关于聘任徐静文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聘任徐静文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徐静文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
附件:简历
1、王立林,男,1966年10月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渤海宏铄(连云港)清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渤海宏铄衡水清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天津市滨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首席运营官(环保),渤海恒铄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渤海宏铄(连云港)清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新霞,女,1976年4月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渤海宏铄衡水清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融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为持有公司1.83%股份的股东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20.08%;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刘景彬,男,1978年8月生,水利水电动力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工程师(信息技术),
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渤海恒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渤海宏铄(江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天津市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自动化控制中心主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中心主任、生产管理副总监、副总经理,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天津市爱可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负责人。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于志民,男,1973年12月生,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供水),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水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工程科副科长、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主任、项目管理副总监、生产管理总监,天津滨海旅游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市多源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市泉达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廊坊市广达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李鹏,男,1984年3月生,金融与投资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渤海宏铄(江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弗英(天津)物流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刘海源,男,1981年10月生,园林专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渤海宏铄(连云港)清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恒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启农恒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河北粤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特聘专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专家,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曾任天津市北方园林市政工程设计院设计室主任、设计二所所长、副院长、院长,天津市北方创业园林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设计院院长,天津市生态学会园林生态专业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城市建设协会理事,东丽区工商业联合会党委委员、商会副会长,东丽区政协委员、党代表。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