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5)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6)人员信息:2021 年末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计师 542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6 人。
(7)审计收入: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81,2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61,2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4,900 万元。
(8)业务情况: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5,003 万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1 年中审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007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3.9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芳
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中
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元清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中
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孔繁萍
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中
审华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费用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同时该专业团队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行业阅历,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能力,并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同时该专业团队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行业阅历,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能力,并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