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3-051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盛达资源 股票代码 00060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薇 孙梦瀛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 158号盛达大厦 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 158号盛达大厦
电话 010-56933771 010-56933771
电子信箱 wangwei@sdjt.com sunmengying@sdjt.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817,250,178.13 605,189,994.96 3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1,152,872. 53 103,602,706.41 -4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4,852,814. 58 103,256,142.33 -46.88%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3,896,853.91 -23,841,405.22 -377.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86 0.1502 -41.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86 0.1502 -41.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3% 4.20% -2.1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5,662,278,257.65 5,381,926,235.34 5.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047,922,345.29 2,976,949,323.02 2.3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19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30% 202,140,210 43,680,140 质押 188,755,000
赵满堂 境内自然人 5.25% 36,189,200 0 质押 31,100,000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4% 28,585,723 0
海南华瑞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7% 20,526,500 20,526,500
赵庆 境内自然人 2.79% 19,270,650 14,452,987 质押 19,200,000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31% 15,926,096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09% 14,453,989 0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07% 14,313,781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2.03% 13,999,947 0
基金(LOF)
天津祥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9% 13,700,000 13,700,000 冻结 13,700,000
股东赵满堂系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三
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股东赵庆系父子关系;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述股东中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赵满堂、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
司、赵庆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10名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因收购贵州鼎盛鑫 72.5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历时较长,进展缓慢,经公司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因董赢、柏光辉一直未按协议约定返还定金,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董赢、柏光辉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诉讼执行风险,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董赢财产限额为人民币 6 亿元,冻结柏光辉财产限额为人民币 6 亿元。公司与董
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由法院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案件尚未判决。此后,董赢、柏光
辉就本次合同纠纷案向法院提起反诉,并向法院递交了《民事反诉状》。本次诉讼及反诉案件尚在审理中,对公司本期
及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